在职法律硕士法制史精选试题

  在职研备考阶段,考生不仅要以真题为主着重复习,同时还应该做大量的练习,下面是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老师给大家提供的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模拟题,供大家参考。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1.西周时期对司法官违法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即“五过”,其中,“惟来”指的是

  A.畏权势而枉法

  B.为亲属裙带而徇私

  C.贪赃受贿而枉法

  D.受私人请托而枉法

  2.汉律六十篇的构成中,不包括

  A.九章律

  B.越宫律

  C.傍章律

  D.左官律

  3.“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最早确立于

  A.汉朝

  B.曹魏时期

  C.北齐时期

  D.隋朝

  4.唐朝对大案、疑案常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的长官共同审理,称

  A.三司会审

  B.联合办案

  C.三司推事

  D.圆审

  5.古代法律中的“三复奏”指的是

  A.死刑复核制度

  B.古代立法程序

  C.皇帝处理政务

  D.地方向中央汇报工作

  6.唐朝的保辜制度适用于

  A.坐赃罪

  B.伤害罪

  C.十恶犯罪

  D.贼盗罪

  7.宋朝将使用借贷称之为

  A.庸

  B.贷

  C.借

  D.赁

  8.关于明朝的六科给事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六科给事中是明代特设的法律监察机关

  B.明朝六科隶属都察院,与御史共同行使监察百官之职

  C.六科给事中有“封驳”的权力

  D.明朝六科为监督六部而设

  9.在明朝,主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的是

  A.提刑按察使

  B.布政使

  C.巡按

  D.刑科给事中

  10.清朝维护满族特权的刑事法律内容不包括

  A.确保满族贵族在政权中的优越地位

  B.保护旗人的司法特权

  C.保护旗地旗产,禁止“旗民交产”

  D.对盐、茶等高利润的民生物资,法律规定只允许旗人经营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司法制度的变化包括

  A.北齐时期正式设置大理寺

  B.登闻鼓直诉制度建立

  C.死刑复奏制度确立

  D.法律上禁止刑讯逼供

  2.关于宋朝的行政立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注重官员的考核工作

  B.成立枢密院,作为中央司法机关一部分

  C.设立提点刑狱司

  D.州一级行政机构为地方最高行政级别

  3.明朝的会审制度有

  A.九卿圆审

  B.会官审录

  C.朝审

  D.大审

  4.下列关于清末改革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A.诉讼程序上实行三级三审制

  B.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

  C.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D.吸收了西方国家一系列新的司法原则

  三、简答题:

  简述西周时期“五听”制度的内容和意义。

  四、分析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

  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

  “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明律则又较唐律为重。” ——薛允升《唐明律合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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