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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校校长侵吞学生补助金33万

  教育学在职研究生讯:原白银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马明因犯贪污罪日前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法院查明,2007年至2011年间,马明利用担任白银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的职务之便,安排出纳薛某账外管理白银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发放给该校学生的低保金存折。其间马明从薛某处多次支取存折上的低保金及各类补贴共计52万余元,后安排该校食堂承包人王某编造虚假领条冲抵了上述款项,其中33万余元被马明侵吞。

  侵占学生补助款33万

  今年52岁的马明是甘肃靖远人,2004年12月28日,马明被任命为白银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马明利用担任白银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支取该校学生低保金结余及各类补贴共计52万余元,并将其中的33万余元侵吞。

  该案庭审时,白银市特殊教育学校原出纳薛某向法庭供述:从2006年底,该校从设立账外账开始,就由其一人管理。自管理账外账以来,他把从学校套取出来的资金及资金支出记了账,再将资金存入自己名下的农业银行账户。为方便管理套取资金,校长马明安排他在银行开户,管理账外资金。在建行和城市信用社开的账户都是经马明同意的,他个人的钱从未进过以上3个账外账资金管理账户。该校的账外账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主要是国家抢救性补助金、学生生活费补助、社会福利彩票助学金、残联捐款等,共计80余万元,这些钱的支出都有详细的记录和票据,都是因公花费的;另一部分主要是白银区低保局给学生的物价补贴,这些钱全部存入学生的低保存折,但存折从未给学生发放过,支配时必须由马明签字确认。

  2007年至2011年,马明共从薛某管理的学生低保金存折上拿走52万余元,其中有4.8万余元是学生低保金结余,另外的47万余元是白银区低保局历年来发放给学生的物价补贴、临时价格补贴、低保补发金和一次性生活补贴款等。对于这些钱的用途,薛某交代除了自己笔记本记载的2007年马明用于还款的1.7万余元和请客送礼的1.3万元外,其余49万余元去向不明。

  打虚假领条套取资金

  薛某称,学生低保金存折上的钱,通过学校承包食堂的王某虚打领条套取出来后,被校长马明以返还低保局的名义拿去了。王某每学期末结算学生伙食费时,学校先给王某结算实际的伙食费。账算清后,为了将马明拿走钱的账走平,他会根据校长马明的安排,以马明拿去钱的数字让王某打虚假的领条,有时候打的领条里王某只拿一部分钱,有时候只打虚假领条不拿钱,时间是伪造的,王某打的虚假领条金额与马明实际拿走的钱款金额不完全相符。

  白银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原承包人王某交代说,自己承包学校的食堂,不定期会从学校出纳薛某处打领条,经校长马明签字后先预支学生生活费,然后到每学期期末时根据学校统计的就餐人数及每年定的伙食标准进行结算。根据其提前预支的情况长退短补,和学校结算学生的伙食费时都是打领条。有时候打的领条纯粹是虚假的,其一分钱都不拿,有时候打的领条数额大于其实际要拿的钱数,他只拿了实际应拿的学生伙食费。打领条时,有时打一张,有时打两张。

  王某向法庭陈述,虚假领条上所示的金额和时间是按照薛某的要求写的。自己打虚假领条一般都是在期末结账时,每次都是把他的账算清楚结完之后。只有校长马明、出纳薛某和自己三个人时,出纳薛某会给他打个条子,自己就按他们的要求打领条,在打完条子后,校长马明接着在虚假条据上签字。

  庭审时马明称,他从薛某处以现金方式拿走学生社会救助资金50余万元,主要用途有两种:一部分用于逢年过节给相关单位人员送钱,另一部分给建筑单位付了学校实训楼的工程款,其余均用于其个人及家庭消费。马明交代:“给白银市相关领导送礼都是烟酒等,有发票,我在财务上处理了。剩余的26万余元全部用于我个人及家庭的消费开支,主要是孩子上大学跑关系及上学的学费、生活费。”马明供述,其中套取的16.5万元用于给省上相关领导送礼了。

  但在法庭调查时,白银市相关领导均称马明从未给其送过礼品或请其吃饭。

  犯贪污罪获刑11年

  白银区人民法院认为,白银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发放给白银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低保金及各类补贴,由学校代为管理,应属公共财产。被告人马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马明辩解其套取的是学校小金库中的钱,且全部用于公务,该辩解与审理查明的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及其在侦查机关的部分供述相矛盾,故法院不予采纳。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马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记者11月20日从白银区人民法院获悉,马明对一审判决未上诉。

  来源:中国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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