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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关于2015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的通知

【北京大学关于2015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规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我校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要求

   (一)考试范围: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二)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三)考试题型:简答题与论述题。

  二、报考光华管理学院、汇丰商学院、工学院和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的考生,考试安排如下:

   1、时间:2014年12月28日上午8:30-10:30;

   2、地点:初试考试的同教室同座位。

   注:未参加提前面试或参加但未通过者,不参加本次考试。

  三、报考政府管理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的考生

  考试范围、形式和题型见上述说明。考试拟定在2015年3月中旬 ,具体安排届时见我校硕士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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