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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组织建设活动审批立项公示及活动开展要求

  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讯:自2018年研究生组织建设活动项目启动,研究生工作部共收到各学院秋季学期研究生组织建设活动申请82项,认真审核、筛选,共审批通过81项,现将立项结果及活动开展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批情况说明

  1.坚持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基本原则,参考项目主题、参与人数、形式内容等因素进行预算审批,对具有创新性、策划翔实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2.部分活动申请因不符合立项要求而未予审核通过。

  3.学期当中,对于举办意愿强烈、活动意义突出的组织活动项目可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提出推荐,另行提交活动申请,酌情予以立项。

  二、活动开展要求

  1.经审批立项通过的组织活动,应严格按照原活动计划按时认真组织实施。若活动类型、时间、预算出现重大变动,请及时向研工部申请进行活动变更处理。

  2.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应指导督促各组织及时有效开展活动。对于大型活动或大规模外出活动应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保障学生安全。

  三、总结宣传要求

  1.总结提交:组织活动开展结束后的3天内认真进行结项总结(格式见附件),向研工部提交4张以上活动照片(要求突出组织名称、活动主题)、500字左右活动新闻稿,新闻稿应认真如实撰写,对于内容过于简略、撰写不规范的项目总结不予审核。

  2.活动宣传:各研究生组织应高度重视组织活动宣传,提高新闻撰写质量,并充分利用研究生院/研工部网站、“长大研途”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活动推介报道。

  3.经费划拨:组织活动经费划拨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实际划拨经费额度将以立项金额为基础,参考活动实际效果、总结提交情况等适当波动。研究生活动项目负责人应在活动举办完成后,填写经费支出情况(报销项目按计财处有关规定执行),经研工部审批通过后,即可进行经费报销。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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