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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2015年十月在职联考GCT分数线及复试公告

  2015年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公告

 

各位考生:

  我校2015年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16年元旦假期后启动,至1月18日结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复试要求

  1.复试分数线:工程硕士(GCT)考生联考总成绩达到170分(含170分),公共管理硕士考生联考总成绩达到118分(含118分)。

  2.复试内容:业务课笔试,综合面试。笔试科目见下表,笔试时间9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要求达到60分以上,闭卷形式。面试由2-3名教授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重点了解考生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考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无英语问答。请考生提前下载《面试登记表》,工程硕士考生另外下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面试提交。

专业学位类别 专业领域名称 招生学院 考试科目
工程硕士 水利工程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水文学原理》
测绘工程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综合测量学》
地质工程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综合地质学》
能源学院 《沉积岩石学》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地球探测理论》
工程技术学院 《地质工程》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
珠宝学院 《宝石学》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能源学院 《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学》
安全工程 工程技术学院 《安全生产管理》
项目管理 人文经管学院 《管理学基础》
公共管理硕士 人文经管学院 政治理论

  二、 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1月5日-18日。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时间2016年1月10日上午9:00开始,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四楼101教室。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复试时间2016年1月9日上午9:00开始,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四楼210教室。工程硕士其他领域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提前通知考生。

  2.复试地点:学校本部--海淀区学院路29号。乘公交车到城府路口南或北京语言大学站下车即到,地铁13号线到五道口站,向东步行约10分钟。

  3.对已和我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用人单位考生,采取联合复试方式,由我校选派教师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

  4.由于考生本人原因不参加复试者,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 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我校研究生院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存档,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①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址下载,必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②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面试登记表》;④工程硕士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情况登记表》。

  四、 录取办法

  综合联考成绩、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规定,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于2012年7月31日后取得本科学位者,视为无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原则上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对于专业跨度较大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

  五、 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电话 负责人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10-82321307 侯老师
工程技术学院 010-82322624 张老师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10-82322281 夏老师
能源学院 010-82322754 刘老师
人文经管学院(项目管理) 010-82322350 陈老师
人文经管学院(MPA教育中心) 010-82323008 王老师,牛老师
珠宝学院 010-82322227 孟老师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10-82321622 贾老师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010-82321807 余老师

 

 附件:2015123113022934447.doc(42.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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