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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关于研究生学籍问题的重要通知

  在职研究生网讯:日前,东北大学研究生院为了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就研究生学籍问题发布了相关通知,具体事宜如下:

  依据《东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东大校字〔2017〕70号)等文件精神,研究生院下发有关研究生学籍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级及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于2018年8月31日前未提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的,将按照退学处理。于2018年8月31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若专家评审结果有2份及2份以上不合格的,不再受理其复审,将按照退学处理;若专家评审结果有1份不合格的,可受理其复审,但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的最后一次及以前的学位委员会获得博士学位,否则不再受理其复审,将按照退学处理。

  二、2013级及之前入学的硕士研究生,于2018年8月31日前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由学院(部)将答辩决议于9月2日提交至研究生院,否则按照退学处理。

  三、2010级之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达到最长学习年限(8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当年的8月31日前未提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将按照退学处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8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当年的8月31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若专家评审结果有2份及2份以上不合格的,不再受理其复审,将按照退学处理;若专家评审结果有1份不合格的,可受理其复审,但必须在达到最长学习年限(8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次年的8月31日前最后一次及以前的学位委员会获得博士学位,否则不再受理其复审,将按照退学处理。

  四、2013级之后入学的硕士研究生,达到最长学习年限(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当年的8月31日前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由学院(部)将答辩决议于当年秋季学期的第一个工作日提交至研究生院,否则按照退学处理。

  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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