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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网讯:2017年4月6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发布研究生教学培养过程中的管理公告,详细情况如下: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培养的过程管理,切实保证培养质量,研究生院将会同各学院于4月17日—4月28日开展为期两周的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内容安排

  1、课堂教学检查

  中期课堂教学检查时间为第九周、第十周,即4月17日—4月28日,检查范围为本学期开设的全部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将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书对所有研究生课堂的教师到课情况进行检查。

  上课期间,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携带《课程表》(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到本学院的研究生课堂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为学生到课情况和教师出勤情况(调停课的以4月14日前在研究生院办理正式手续为准)。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与培养办公室及时联系解决,并做好记录。

  各学院在完成当天检查任务后,须及时将结果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一天一汇总。

  2、课堂听课情况记录

  各学院应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进行听课检查,听课课程门数不少于本学院开设课程的20%,并于4月14日前将听课计划报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将根据听课计划委派专人随堂听课。听课教师填写《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记录表》(表格见附件)。检查内容为教师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的执行情况,以及教学内容、手段、方法及课堂效果等。

  3、学生座谈会

  为了进一步了解学生关于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教学质量、学位论文、导师责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学院应至少组织一场本学院研究生座谈会或任课教师座谈会,听取学生和老师关于教学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撰写研究生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4、意见反馈

  学生对教学管理、课程安排及教师授课等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电话(83951523/2165)、电子邮件(wangshaohua@cueb.edu.cn)、部门信箱等形式及时反映,我们将及时处理。

  各学院也应保持相应的教学培养质量信息反馈渠道畅通。主管院长每月应安排时间接待学生来访,听取学生意见、建议。

  二、检查结果的处理

  本次研究生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于5月12日前将本学院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及本学院《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记录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生院将予以核实,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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