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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13年工程硕士GCT第二阶段考试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0号)的文件精神,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学位类别 招生限额 复试分数线 备注
工程硕士(ME) 自定 GCT总分≥198,单科≥30 GCT总分超20分,限一门单科最多降2分
风景园林硕士(MLA) 100 GCT总分≥192,单科≥30
法律硕士(J.M) 100 总分≥185,英语≥40  
公共管理硕士(MPA) 100 总分≥138,英语≥37  
公共卫生硕士(MPH) 100 总分≥145,外语≥40  
艺术硕士(MFA) 75 总分≥80  

  二、复试安排

  1.时间:2014年1月11-12日(周六、周日)其中,政治理论笔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上午8:30-10:001月2日左右:请考生自行登陆研招办网站查询各类别(领域)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

  2. 复试科目:

学位类别 复试笔试科目 备注 专业综合面试
工程硕士(ME) 专业课 各领域专业课笔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 由相关院系负责组织
风景园林硕士(MLA) 风景园林设计  
法律硕士(J.M) 政治理论 政治理论考试大纲
公共管理硕士(MPA) 政治理论
公共卫生硕士(MPH) 政治理论
艺术硕士(MFA) 专业技能测试 政治理论

  三、资格审查1.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2. 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前进行。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供院系审核:

  (1) 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原件(3)《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5)学历认证材料原件①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认证不成功者,则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意: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院系收取材料:①《资格审查表》原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的复印件(在东南大学现场确认点已提交复印件的除外)。

  四、调剂原则和办法

  1. 调剂原则各专业学位类别、各领域(专业)均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专业)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跨校调剂录取,限在江苏省院校之间进行。

  2. 我校接收以下类别调剂考生,要求如下:

学位类别 调剂分数线 调剂条件 咨询联系人
法律硕士(J.M) 总分≥195,英语≥45 政法系统 考生 13813989083 法学院董老师
公共管理硕士(MPA) 总分≥140,英语≥40 政府部门 管理人员 025-83792234 15150599305 人文学院罗老师
公共卫生硕士(MPH) 总分≥145,外语≥40   025-83272577 公卫学院王老师
艺术硕士(MFA) 总分≥80 本科毕业 025-83790538 52091107 艺术学院苏老师

  注意:考生入场考试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1.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2. 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前进行。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供院系审核:

  (1) 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原件(3)《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5)学历认证材料原件①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认证不成功者,则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意: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6)院系收取材料:①《资格审查表》原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的复印件(在东南大学现场确认点已提交复印件的除外)。

  四、调剂原则和办法1. 调剂原则各专业学位类别、各领域(专业)均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专业)调剂录取。

  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跨校调剂录取,限在江苏省院校之间进行。

  2. 我校接收以下类别调剂考生,要求如下:

  请下载:《东南大学接收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调剂考生申请表》调剂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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