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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大学在职硕士GCT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及招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2013年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复试及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2014年1月18-19日。

  二、复试基本要求

  (一)工程硕士

  1.GCT有学位总分不低于184分,单科不低于28分;无学位总分不低于194分,单科不低于30分;有学位总分大于等于200分,单科大于等于24分,无学位总分大于等于210分,单科大于等于26分。(不含化学工程与项目管理领域)。

  2.化学工程:GCT总分大于等于190分,单科大于等于28分。

  3.项目管理:GCT总分不低于188分,单科不低于28分;无学士学位者总分不低于198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二)法律硕士

  总分不低于205分,英语不低于50分,专业综合不低于140分。

  (三)公共管理硕士

  总分不低于130分,英语不低于40分,管理综合不低于70分。

  (四)公共卫生硕士

  总分不低于132分,英语不低于35分,专业综合不低于70分。

  三、资格审查及复试要求

  符合学校规定复试线的考生到所报考学院资格审查,各招生单位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安排专人认真审核考生本人信息和报考资格等工作,并对审查结果签字确认,学校不再组织资格审查,将派专人对全校巡视。各单位审查结束后,将收齐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按照下发给各单位信息库的顺序排好统一交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复核并盖章,如发现有审查不严或徇私舞弊现象将在全校点名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将取消该单位明年招生计划。

  审查合格者参加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

  (一)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用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

  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带二维码学历证书查询件(http://www.chsi.com.cn/xlcx/详细流程见附件二)及授予学士学位证明(此证明获得方法有三种:1.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2.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3.将学位证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一式两份。

  2.提交的上述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资格审查表》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带二维码学历证书查询件、授予学位证明、全国联考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

  3.缴纳专业课考试费、复试费每人共计160元。

  (二)学历学位证书要求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个别因评职称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及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由证明单位加盖公章)。所有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过时不予补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2013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三)资格审查要求

  1.严格按照我校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所列各类别招生条件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2.认真审核考生本人信息和毕业证、学位证是否属实。

  3.严格按照复试通知中要求考生应提交材料收齐装订,按照学校下发信息库顺序排序于2014年1月20-21日交在职中心复核。

  4.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假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能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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