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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网讯:湖北大学发布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各位研究生:

  本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定于2018年1月15日(周一)在四号教学楼举行,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公共课考试安排

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形式
政治14:30-16:30详见附件开卷
英语9:00-11:30详见附件闭卷
第二外国语18:30-20:30详见附件闭卷

  三、硕士公共课考试安排

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形式
第一外国语9:00-11:30详见附件闭卷
马克思主义科研方法论14:30-16:00详见附件开卷
自然辩证法概论(18学时)14:30-16:00详见附件开卷
自然辩证法(36学时)14:30-16:30详见附件开卷
知识产权18:30-20:30详见附件闭卷

  三、注意事项

  1.参考研究生须携带有效证件(研究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课程考试,未选课者不能参加课程考试。

  2.英语课程考试需准备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硕士研究生需携带调频收音机。

  3. 考生应诚信应考,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培养单位应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提醒学生诚信应考。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研究生院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4.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提前办理缓考手续,缓考申请表见附件。

  5.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培养处办公室联系(电话:88661395)。

  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27日

  文章来源: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硕士政治安排.doc

  附件【硕士英语安排.doc

  附件【博士考试安排.doc

  附件【湖北大学研究生缓考申请表.doc

  附件【知识产权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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