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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GCT复试要求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基本要求的通知】

 

  各位考生: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合格线予以公布。

  表1.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合格线

专业类别 领域名称 合格分数线
工程硕士 非项目管理领域 GCT总分不低于172分,单科不低于30分
项目管理领域 GCT总分不低于182分,单科不低于30分
软件工程领域 GCT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低于30分
风景园林硕士 GCT总分不低于172分,单科不低于30分
公共管理硕士 总分不低于130分,英语不低于40 分,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不低于80分
法律硕士 总分不低于170分,英语不低于40分,专业综合不低于110分

  备注:非项目管理领域是指除项目管理、软件工程以外的其它19个招生领域

  我校工程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复试包括专业基础课笔试(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和面试(学院组织)两部分;公共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复试以面试为主,具体形式和时间由相关学院确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相关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会陆续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本网站公布的信息。满足复试要求的考生可于1月5日左右由考生本人在本网站下载打印第二阶段考试证或复试通知,并根据第二阶段考试证或复试通知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二、复试具体安排

  1.工程硕士与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基础课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 (其中快题设计考试时间为6小时,具体为2015年1月10日上午8:30—下午14:30)

  (2)考试地点:五山校区31号楼(其中快题设计安排在五山校区27号楼)

  2.工程硕士与风景园林硕士(面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下午;

  3.公共管理硕士与法律硕士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定。

  三、关于复试期间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

  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联考成绩合格考生的《资格审查表》可于联考成绩下达后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样表见附件1)。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资格审查表》中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可不提供此项)

  温馨提示:符合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符合法律硕士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四、关于复试录取工作

  2014年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由联考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的权重综合计算。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低于当年规定分数者或面试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关于破格复试要求

  对于在工作单位获得突出业绩的考生,总分满足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单科可破格2分。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以下程序提出破格申请:

  1.考生下载破格复试申请表(附件2)填写后于2014年12月30日之前交所报考学院;

  2.学院审核同意后将破格复试申请表及破格复试考生汇总表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批;

  3.研究生院将于2015年1月5日前公布审批通过的考生名单;

  4.审批通过的考生可于2015年1月7日左右打印第二阶段考试证或复试通知书。

  六、关于调剂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4〕18号文件精神:各专业学位类别、各领域均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不进行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其它各类别考生的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考生所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我校原则上不接受外单位调剂考生。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1.资格审查表(样表).docx

附件2.破格复试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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