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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讯:关于下发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现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下发下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安排,并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提交教学任务。硕士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以及博士生三高课程统一课程编码,并由培养办另行添加教学任务,未下发到相关学院。

  一、总体要求

  系统“维护教学任务”开放时间:5月3日-17日。各单位需在此期间内确定开课状态、任课教师、上课起止周、教室类型及特殊要求等,并在“我的报表”处导出、打印“研究生教学任务统计表”,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5月2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确定开课状态

  根据实际开课情况设置“课程状态”为“正常”或“停开”,“停开”课程须在“修改教学任务”的“备注”项下标注原因,如“不予开设”或“延期开设”。

  三、填写任课教师

  教学任务中任课教师已默认为课程库中“课程负责人姓名”,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如需同时修改课程库的,可在“课程管理”项下“维护课程信息”中调整。课程库中课程负责人可随时修改,无时间限制。任课教师为多人的,只填写授课学时超过总学时1/3者,并在“修改教学任务”的“备注”项下标注“X人授课”。另需注意“主讲教师”的设置,一般应为授课学时相对较多且负责录入课程成绩的教师。

  四、修改教学任务

  1. 上课起止周

  上课起止周默认为“2-18”周,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全学期课程:新生为2-18周,老生为1-17周;前8周课程:新生为2-10周,老生为1-9周;后8周课程:新生为11-18周,老生10-17周。原则上课程周学时数、起止周应与学分相对应,除培养方案已注明前8周开设的2学分课程可一周上4学时外,其他课程一律不得提前结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正式排课前由学院统一申请,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培养办予以安排。

  2. 教室类型

  该项已默认为“多媒体” 教室,请务必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教室类型,包括“新多媒体”、“机房”、“圆桌教室”或“学院自有资源”。使用学院教研室、实验室等自有资源的,请在“是否自行安排教室”中选“是”,并在“上课地点”中填写具体上课地点,如B712、C1101等。此项务必提前填写,开课后不能随意从公共教室调整到学院教研室等。

  3. 排课特殊要求

  因目前学校教室资源极为紧张,将无法满足任课教师的特殊要求,请各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同时提醒任课教师注意。如确有特殊情况的,请在“备注”栏简要注明,如21、22(表示周二第一大节或者周二第二大节)。3学分课程请不要备注在第一、三大节。“上课时间”一栏仅可用于系统自动排课,时间要求在此栏填写无效。

  4. 班次、课容量及选课说明

  “班次”已默认为“1”,如需分班或者提前开设的课程,请与培养办联系,学院不能自行添加;如对分班有特殊要求的,请在的“选课说明”项下标注;如有授课人数限制的,请在的“课容量”项下标注。

  同一课程班级规模过大,或有其他师资原意承担的,可由不同的老师开设并行课,供学生选择,相关班次达到开课要求后即可正常开课。若某门课程往年选课人数较多,本校生源学生选课人数可独立成班的课程,允许教师分班开课。

  五、关于临时新增课程

  为及时跟踪、传达学科前沿动态,优化我校研究生课程结构,任课教师可申请临时增开课程。新增课程连续两次正常开课的,将自动列入新一轮培养方案。建议各学院做好临时新增课程审核工作,可采取学系论证、组织试讲、试听相结合的方法,论证开课必要性、是否具备开课条件、专业课程导向性、培养目标契合度等。具体申请、审核流程如下:

  1. 任课教师申请

  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维护课程信息”->“申请新开课程”中填写课程详细信息(将作为学生选课的重要依据),其中必填项为:课程中文名称、课程英文名称、课程类别、开课院系、开课学期、课程负责人姓名、学分、总学时、授课语言、适用专业、先修课程、参考书、课程中文简介、课程英文简介、教学大纲、教学目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成绩评定办法、教学团队等。检查无误后“输出课程信息”WORD文件,并在“执笔人”处签字。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17日。

  2. 学院审批

  “课程管理”->“学院审批”,学院将审批“通过”的新增课程信息WORD文件,经由学院主管领导在“审定人”处签字。学院审批“不通过”或“未审批”的课程将不在研究生院端显示。

  六、关于课程信息维护

  为使研究生能够在正式开课前了解相关课程主要内容、提前阅读相关参考文献、更好地制定课程学习计划,请各学院教务员、课程负责人定期更新课程库中开课状态为“正常”的课程详细信息。本次需要学院集中修改课程负责人信息并填写授课语言。部分重要信息(如课程英文名称)与学生成绩单等关联,由培养办负责维护,如需修改此类信息请与培养办联系。因改学分、改名称而在培养方案中新增的课程,培养办已在系统中填加课程编码、名称、学分、学期等基本信息,请各学院及时维护课程详细信息。

  1. 教务员修改课程负责人

  “课程管理”->“维护课程信息”,点击相关课程后的“修改”,填写“课程负责人号”和“课程负责人姓名”。

  2. 教务员填写授课语言

  “课程管理”->“维护课程信息”,点击相关课程后的“修改”,填写“授课语言”。

  3.课程负责人修改课程详细信息

  “维护课程信息”->“维护主讲课程”, 点击相关课程后的“修改”,更新详细信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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