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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联考复试及调剂安排

  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讯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0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我校工程硕士、MBA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须加强领导,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要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面试时须向学院提交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填写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由学院组织核验。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的学历证号、学位证号、身份证号、面试成绩等将上报教育部,上报后不得改动。

  三、考生参加复试基本要求

  (一)根据《关于 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0号)文件精神,组织复试和相关笔试。

  (二)对于有学士学位的报考工程硕士的考生,其GCT总成绩≥180分且GCT单科成绩≥10分,同时南航专业课成绩≥18分,方可参加复试。对于无学士学位的报考工程硕士的考生,其GCT总成绩≥194分且GCT单科成绩≥10分,同时南航专业课成绩≥18分,方可参加复试。

  (三)对于报考MBA的考生,其联考总成绩≥133分且英语≥29分,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实施办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复试时须凭身份证件入场。发现有替考者,取消录取资格。复试时间由各学院通知。

  (一)实行差额复试。

  根据学位办〔2013〕20号文件精神,对于工程硕士考生,招生单位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项目管理领域录取限额100人。对于无学位考生,在GCT总分相同情况下,以南航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由高至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MBA考生录取限额为75人。

  (二)复试由以下二部分组成:

  1.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由复试小组进行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复试小组成员分别按满分100分给出评分。复试内容包括业务知识、外语等,具体内容由学院确定。

  2. MBA考生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具体由经管学院组织。

  五。关于调剂工作2013年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我校工程硕士只接收有学位的调剂考生。对于调剂考生,须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在职工程硕士调剂申请表》,将调剂申请表、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交由学院审查、核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复试程序。

  六、其他相关事项按国家文件执行,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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