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5-10-18 15:11:37
一、培养目标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6年武夷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如下:
| 招生专业 | 院系所 | 研究方向 | 拟招人数 |
| (125400)旅游管理 | 旅游学院 | (01)文旅融合与创意策划 | 4 |
| (02)研学教育与康养旅游 | |||
| (03)数字化旅游与新媒体运营 |
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统考生源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
三、学制
学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都为3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具体以教育部相关通知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招生专业。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招生学院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我校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以教育部相关通知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管理类综合能力,其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相关考试说明详见武夷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0日0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14:00-17:00外国语
12月21日0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14:00-17:00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说明。
八、复试
(一)复试基本分数由教育部划定,我校以国家一区线为复试分数线。对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者,届时将进行名单公布,并电话通知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和公布。
(二)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和各相关学院网站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求参加复试。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核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具体要求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
九、调剂
(一)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校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按《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调剂工作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十一、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当年度招生录取进度实际情况陆续发放。
十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十三、入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提供的《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院办理请假或申请保留学籍手续。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四、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读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五、学费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定为120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