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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已公布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现就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1.报考我校的统考考生成绩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后,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我校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划定相同的分数线;

  2.参加单独入学考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总分不低于280分;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本分数要求:在符合国家A区普通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与所报考专业(方向)学校所划定复试分数线(总分)分差小于或等于33分;

  4.退役大学生计划基本分数要求:在符合国家A区普通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与所报考专业(方向)学校所划定复试分数线(总分)分差小于或等于54分;

  5.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证明材料,核实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和方式

  1.时间及地点

  具体报到及复试时间由各学院参照以下时间执行。

  报到时间:2023年3月23日

  复试时间:2023年3月24-26日

  报到地点:各学院

  2.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专业课笔试、管理类联考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专业综合面试。

  三、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须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历、学籍校验或线下核验。复试期间各学院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各学院根据复试考核的需要,可让考生提供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复试时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

  四、补充材料提交

  1.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盖章后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民骨干考生定向协议”提交至报考学院;

  2. 非全日制考生:所有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定向就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前需将定向协议原件提交至报考学院;

  3. 单独考试考生: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原件(含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业务骨干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试报到时提交至报考学院;

  4. 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本科结业)(不含MBA、MPA、MEM考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原件、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成绩单原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复印件,复试报到时提交至报考学院;

  5. 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考生、退役大学生考生:报名时因非个人原因导致的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退役大学生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流程办法长安大学研招办将单独通知到相关考生,请务必保证通讯畅通。

  未能按时、按规提交材料考生将直接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向所报考学院提供体检报告一份(有效期为一个月之内)。

  体检医院:1、三级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考生自行选择。

  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体检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

  六、调剂

  我校2023年计划接收MBA、MPA、MEM专业考生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七、其他

  复试、调剂工作的详细安排由招生学院具体实施,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学院的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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