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程序
    扫码打开小程序
    扫码打开小程序
  • 下载APP
    扫码下载App
    下载APP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旅游管理
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学制:3年
学费:5.40万
授课:周末班
  • 周末班
  • 集中班
地点:新疆
新疆大学
简介:新疆大学旅游学院旅游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5.4万。利用周末授课和集中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至

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咨询老师 在线报名

2026年新疆大学旅游学院旅游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是全国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全国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确定为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13个学科门类,涵盖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现有3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自治区“十四五”优势学科振兴工程建设学科(数学、中国语言文学和机械工程),6个自治区“十四五”特色学科创新工程建设学科(法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电气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10个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地球科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农业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进入ESI全球前1%。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25年获批第二批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交叉学科试点,是新疆高校中学位授权最多、学位授权体系最完备的高校。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新疆大学旅游学院旅游管理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29人。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等专项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以教育部及新疆教育厅相关规定为准,相应招生专业、计划以新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信息为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原则上安排到理工农医学科类专业的计划比例不低于65%,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硕士计划外,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类别(领域)基本学制均为三年。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当年入学之日为限)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满足我校同等学力学业要求者方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学业要求为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5门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或具有可显示度的科研成果。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同等学力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125601)、旅游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正式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至10月27日,具体时间为每天9:00—22:00,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符合本简章第七(三)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符合本简章第七(四)条要求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照顾政策,或不得参加相应初、复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考生,需取得该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详情可咨询当地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或公众号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相关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及报考点要求的其他确认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应证明材料,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确定考试资格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4.下载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③--无④--无。

 

六、复试

  (一)在教育部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二区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为: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此类考生在网上确认、复试时须提交户籍、就业等相关材料以备招生单位审核是否具备享受资格,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且毕业后须按定向就业协议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此类考生,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五)复试前我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方式由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八)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及各院系实施细则复试前另行公布。

  (九)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是否需要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十)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八、录取

  (一)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我校在录取阶段对考生报考资格、录取资格进一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五)录取的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一级授予权,研究生可在入学后按相关规定和流程申请硕博连读。

 

九、学费

  学费:18000元/年。

 

十、毕业就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政治思想合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内容、环节和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经所在学院审核,学校批准,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位。

  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学生毕业后须按定向合同(定向就业协议)就业。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一、住宿及培养所在校区

  我校现有乌鲁木齐校区和喀什校区两个校区(四个校园)。学校将根据学院、学科分布,安排不同校区住宿及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新疆大学 网上报名

上一篇: 2026年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 2026年新疆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相关简章
更多
2年学制 丨 10.00万学费 丨 周末班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3年学制 丨 12.60万学费 丨 周末班
经济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2.5年学制 丨 15.80万学费 丨 周末班
经济与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2年学制 丨 12.00万学费 丨 周末班 集中班
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 旅游管理
3年学制 丨 12.90万学费 丨 周末班 集中班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3年学制 丨 5.70万学费 丨 周末班
历史文化学院 旅游管理
2.5年学制 丨 9.30万学费 丨 周末班
旅游与服务学院 旅游管理
3年学制 丨 4.50万学费 丨 集中班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旅游管理
新疆大学 · 在线报名
男 女
最高学历/学位
大专以下 大专 本科有学位 本科无学位 硕士 博士
毕业时间
2028年 2027年 2026年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选择省份
北京 上海 广东 浙江 江苏 山东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安徽 福建 江西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选择城级
选择城市
立即咨询
提交即已阅读并接受《隐私政策》《服务条款》
简章对比
· 最多添加10条
选择类型
同等学力 非全日制 中外合办 国际硕士 国内博士 国际博士 院校研修
最多对比10条
开始对比 清空所有简章
同级推荐
热门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