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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4年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

  东北大学始建于1923年4月26日,是一所具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的大学。东北大学始终坚持与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同向同行,形成了“自强不息、知行合一”校训精神。学校以培养精英人才、促进科技进步、传承优秀文化、引领社会风尚为宗旨。东北大学在职研究生正在火热招生中,其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常适合想要提升学历的职场人士报考,下面为大家介绍东北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

  一、录取

  1.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

  2. 我校与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其单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二、 其他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原则上为业余时间到校上课。

  2.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审批为准。

  3.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基本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5.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详见《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2024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6.专业目录中带有“【秦皇岛】”字样的研究方向有关情况,具体详见《东北大学关于秦皇岛分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及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

  7.专业目录中带有“【佛山】”字样的研究方向有关情况,具体详见《东北大学关于佛山研究生创新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及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

  8.关于我校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控制工程专业[代码为085406]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详见《东北大学与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招收中控技术工业人工智能研究生创新班项目介绍》。

  9.关于我校同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代码为085405]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详见《东北大学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085405)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介绍》。

  10.关于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详见《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考须知》

  以上就是东北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相关政策,非常适合想要提升学历的学员报考,如有报考意愿或其他疑问,欢迎访问东北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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