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ARTICLE DETAILS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发布如下:

学院专业代码类别学习方式专业名称总分分数线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020200学术全日制应用经济学3554974
120401学术全日制行政管理3764872
120403学术全日制教育经济与管理3414872
120405学术全日制土地资源管理3704872
125200专硕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1744386
125200专硕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1744386
工商管理学院120202学术全日制企业管理3604872
125100专硕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1704284
125100专硕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1704284
经济学院020100学术全日制理论经济学3604974
020200学术全日制应用经济学3704974
025400专硕全日制国际商务硕士3604974
会计学院120201学术全日制会计学3684872
025700专硕全日制审计硕士2254692
125300专硕全日制会计硕士2254692
劳动经济学院020106学术全日制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3484974
020200学术全日制应用经济学3484974
120404学术全日制社会保障3484872
035200专硕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3214466
文化与传播学院050300学术全日制新闻传播学3605380
管理工程学院120100学术全日制管理科学与工程3704872
083700学术全日制安全科学与工程2633756
085400专硕全日制电子信息硕士2633756
085700专硕全日制资源与环境硕士2633756
财政税务学院020203学术全日制财政学3554974
025300专硕全日制税务硕士3644974
025600专硕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3494974
法学院030100学术全日制法学3574466
035102专硕全日制法律(法学)3214466
035101专硕全日制法律(非法学)3344466
金融学院020204学术全日制金融学3484974
025100专硕全日制金融硕士3554974
025500专硕全日制保险硕士3554974
统计学院027000学术全日制统计学3484974
071400学术全日制统计学3493756
025200专硕全日制应用统计硕士3654974
外国语学院050200学术全日制外国语言文学3555380
055101专硕全日制英语笔译硕士3825380
055102专硕全日制英语口译硕士3785380
马克思主义学院030500学术全日制马克思主义理论3214466
国际经济管理学院020209学术全日制数量经济学(金融计量方向)3484974
研究生院120202学术非全日制单独考试管理学2803680
120201学术非全日制单独考试会计学2803680

  说明:

  1.以上为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满足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不具有复试资格。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考生: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2项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享受加分考生(退役义务兵以相关证件为准)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加分名单”为准。初试总分加分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总分要求,且满足我校复试分数线单科要求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19日下午15: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2021硕士初试加分+考生编号+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cueb.edu.cn。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并及时予以回复。

  3.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4.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制定硕士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cueb_weixin)、研招办微信公众号(cuebyzb)和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cueb.edu.cn/zsks/index.htm)及时对外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耐心等待通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热门简章

更多
    0/300
    精彩留言
    暂无数据
    暂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