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ARTICLE DETAILS

河北科技大学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要求及河北省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疫情防控常态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平安、有序完成,结合学校实际和研究生院发布的《河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

  (1)复试形式采用网上远程复试形式,将使用学信网开发的远程线上复试系统,腾讯会议为备选系统。考生需提前预装两个系统,并进行演练。当首选系统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启动备选系统。

  (2)考生在复试时,应有独立封闭的空间,不允许在公共空间进行复试。

  (3)复试时采用双机位。考生须准备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和带摄像头的手机,手机支架,不可以带耳机,电脑音箱效果不好可外接音箱。进入面试间正式开始考试前,考生需用手机摄像头环视房间一周,向考官展示房间环境,然后坐到背对门的座位,向考官展示耳朵、衣领、眼镜等,确定无任何违规事项。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分为三部分——思想政治品德、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

  (1)思想政治品德: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听说能力,满分50分。由考生进行英文介绍,内容要包含对所报专业的认知以及未来规划,其中专业相关的内容要作为重点介绍。考生陈述结束后,复试小组评委可根据考生陈述内容进行现场提问,考生当场回答。

  (3)专业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对专业的掌握程度,满分50分。试题按河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简章要求命制,考生当场抽题并答题(在规定时间内回答,超时扣分)。

  考生进入考场后分别抽取相应科目的题目。抽签方式为依次抽签,抽完一道回答一道,不能一次性抽取所有待回答问题。由秘书读出考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一个考生答完题后,秘书将考题重新编号,为下一个考生抽题做好准备。允许考生有且仅有一次换题的机会。

  专业课基础知识每位考生抽题6题(每个科目判断题1题,名词解释题1题,论述题1题。2个科目各3题,共6题)。

  (4)综合素质:采取评委提问的形式,满分1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素养、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等。

  3、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照研究生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要求提前上传资料到指定系统,资料不全者不予复试。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

  (2)本人大学(大专)期间的成绩单;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学历电子备案表;

  (4)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CET-6、CET-4证书、各类获奖及荣誉证书、奖状及近三年发表的论文;

  (6)需满足复试要求的其他证书。

  4、复试流程

  (1)在考前建立相应的QQ群,通知所有拟复试的学生入群,以便于考生沟通交流,并注意甄别考生身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同时要指定发布临时通知的网站或其他信息发布渠道,以应对突发事件后能及时通知考生。

  (2)考生根据复试通知准备相应的设备和资料。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复试系统。

  (4)考生阅读考生须知并承诺诚信复试。

  (5)考生上传所需提供的资料。

  (6)学科根据考生人数进行随机分组,为尽可能的减少考生等候时间,每组考生人数以4-6人为宜,考生根据分组情况安排候考。

  (7)考生按要求登录指定的面试间候考,复试小组应派专人对考生进行保密教育及考试须知提醒。

  (8)考生根据提示调试设备,保证复试环境符合要求。

  (9)复试小组秘书依据技术手段对考生进行审核(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之间进行比对)。当对考生身份有异议时,可先对该考生进行复试,并在该考生完成所有复试内容后,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提供佐证材料再次确认,如再次确认仍不能通过者,将有复试小组取消其复试成绩。

  (10)考生依据老师的提问回答问题。

  4、复试时间、专业、设备、地点

  系统测试时间:3月18日(根据实际情况)。

  复试时间:分多批次进行,第一批时间为3月20日开始,其他批次3月21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药学学硕、生物与医药、药学专硕、材料与化工。

  二、考生总成绩构成

  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项+复试成绩。

  其余涉及到的复试原则、复试资格、加分政策、复试流程、录取原则、取消录取、体检、监督和复议等各项规定均按照研究生院发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实施。

  三、注意事项: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严禁透露姓名、身份证、学生证等可以证明身份等各种信息

  其余涉及到的复试原则、复试资格、加分政策、录取原则、取消录取、体检、监督和复议等各项规定均按照研究生学院发布的《河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实施。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2021年3月16日

热门简章

更多
0/300
精彩留言
暂无数据
暂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