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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精神,以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具体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调剂基本要求

  (一)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原则上只调剂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不仅要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2024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还应符合调入专业在我校的复试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有具体要求的专业还须符合专业要求,详见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的缺额信息。)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五)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2024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2024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2024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我校将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二、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后。具体时间我校会提前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

  2.接受调剂考生专业(方向)的复试比例

  接受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各专业(方向)调剂考生按调剂计划数的150%-200%(具体比例由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拟定,同一招生单位复试比例应相同)安排复试(若出现小数按“进位取整”规则确定人数,若出现末位初试总分同分则一并划入复试范围),调剂生源不足差额比例的专业(研究方向),按实际考生人数确定复试范围。

  3.信息发布

  需要接受调剂考生的专业,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也将在“调剂系统”发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4.志愿锁定

  我校接受的所有调剂考生(含外单位调剂考生及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为防止被他人冒名解锁,须考生本人向调剂招生单位电话申请解锁。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调剂人选确定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二)确定名单

  1.每批次调剂服务系统关闭后,由招生单位按调剂基本条件及各单位对调剂考生的具体要求,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外语水平等综合条件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我校选拔调剂考生的时间预计为调剂系统开放后48小时以内。名单选定后,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陆续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届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3.我校将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布。调剂考生人选确定的解释工作由相关招生单位负责。

  (三)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按照《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调剂招生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先行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我校将根据各招生单位复试进度,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向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

  三、调剂考生的信息公示

  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其他

  1.我校将在每批次调剂系统关闭后下载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由于考生修改本人调剂志愿导致学校下载的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中无考生报名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2.如有个别专业需要再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我校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再次调剂公告。

  3.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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