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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关于2015级(含往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办理延期申请的通知

  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讯:2018年3月19日南京大学发布关于2015级(含往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办理延期申请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各位同学:

  凡不能在今年六月按期毕业的2015级学术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请办理延期申请;申请延期至今年六月份毕业的往级博士研究生,如不能按期毕业,也请再次办理。

  申请流程:请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籍与教学管理系统http://pyb.nju.edu.cn/,进入个人页面—点击学籍变更—打开延期毕业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然后将纸质表格打印出来逐项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申请表完成后,交所在院系的教务老师审核、汇总,各院系于5月1日前将汇总表交研究生院。

  申请期间:3月20日—4月20日,期限届满后,系统将停止申报。请需要办理的同学抓紧办理,并相互转告。

  注意事项:

  1、如在登录系统时遇到问题,请看“用户登录”下方的文字提示,学生用户名为学号。关于统一身份认证的帮助信息可在http://help.nju.edu.cn/上查看,如还有问题,请联系网络信息中心。

  2、办理延期申请,所延期限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超过的无效。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2010级博士研究生即将到期;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2014级硕士研究生即将到期;

  3、延期研究生如在预计毕业时间之前毕业,延期申请同时作废;延期事由为出国交流的,请附学校批准出国文件复印件;

  4、定向/委培生须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及负责人签名,且单位名称、公章须和录取时定向/委培协议上的相同;已辞职的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原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9日

  文章来源: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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