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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在职课程培训班开课通知

  中国人民大学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在职课程培训班开课通知。

  中国在职课程培训信息网提醒广大学员中国人民大学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在职课程培训班即将开课:

  一、开课时间:2012年5月19号

  二、课程进修班费用

  1、学 费:32000元/两年 (含听课费、学杂费、证书费)。

  2、资料费:按工本费实收。

  3、学员在学习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等由学员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理。

  4、学员如申请相关证书,申请费及相关考试、论文指导、论文答辩等项费用均按国家和中国人民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颁发证书

  1、学员学习结束后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颁发“中国人民大学音乐学专业研究生在职课程结业证书”。国家认可具有研究生在职课程。

  2、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关证书。

  a.经我校学位办公室资格审核同意,办理《考试资格卡》;

  b.在获得《考试资格卡》后四年内,通过本校组织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实行试题库考试和非题库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外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c.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一年内,提交相关证书论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d.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

  e.论文答辩通过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文学”相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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