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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在职研究生录取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从1950年至今,国家历次确立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均位居其中。学校是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职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的身份,半脱产,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正在火热招生中,其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常适合想要提升学历的职场人士报考,下面为大家介绍中国人民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政策。

  一、录取政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援藏计划招生名额及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援藏计划考生为定向培养,须在被录取前与中国人民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于2024年6月下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其它政策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3.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4.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以上就是中国人民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政策,非常适合想要提升学历的学员报考,如有报考意愿或其他疑问,欢迎访问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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