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华东政法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晋网)发布时间:2026-01-23 11:12:05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高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万余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8年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2021年入选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现已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学校现有松江、长宁、普陀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19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区域国别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公共管理、金融、社会工作、翻译、新闻与传播、会计、税务、国际商务、知识产权、国际事务等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建有24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53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17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公共管理博士后流 动站。法律史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学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为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 类),法学一级学科为上海高水平地方大学建设学科。
近年学校先后有110人次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建有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和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现有研究生导师千余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获评A级,位列全国五强,政治学一级学科获评B级;在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学校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 学为核心,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等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一、招生人数
2026年华东政法大学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19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具体参见:2026年华东政法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必须于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两年(2024年9月1日以前毕业)者;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B、修过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本科课程,并提供该专业本科八门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
(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上述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报名办法
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理。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0月13日,每天9:00-22:00。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市)报考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励情况,特别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考试过程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在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发布。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提供相关材料)、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考点)参加入学考试的非上海市应届本科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25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市社保记录,具体要求详见考点公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具体要求详见考点公告。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考试地点在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
4.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二)复试
1.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一般在3月中下旬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学术能力和专业素养等。
复试期间,考生应仔细阅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招生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4.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五、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七、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以及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前,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学制学费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学费具体参见:2026年华东政法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与学费标准一览表。
九、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均回原定向单位就业。
十、其他
(一)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且录取时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
(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和社会工作采用分散授课方式,利用双休日授课,授课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公共管理硕士(MPA)采用双休日与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授课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学校现有松江、长宁、普陀三个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就读校区进行统筹安排。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入学报到通知为准。
(四)如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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