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调剂工作办法)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晋网)发布时间:2026-03-16 14:23: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在初试基础上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深度考查,对于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为做好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条 复试资格及审核
(一)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一志愿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和接受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调剂原则详见附件以及相关学院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及通过审核的免初试退役人员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二)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最低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以下简称学科专业) |
最低复试分数线 |
| 经济学[02] | 该门类下各招生学科专业 | 315 |
| 法学[03] | 该门类下各招生学科专业 | 305 |
| 文学[05]/艺术学[13] | 该门类下各招生学科专业 | 340 |
| 理学[07]/工学[08] | 该门类下各招生学科专业 | 250 |
| 管理学[12] |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 325 |
| 公共管理[1252] | 135 | |
| 工程管理[1256] | 160 |
(三)复试前,考生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包括:
1.初试准考证(中国研招网可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在境外获得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 号)第二十二、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加分资格和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核实;
9.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参加复试考生均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第四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小于 120%,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但原则上各全日制学科专业一志愿差额复试比例不高于 160%。确需扩大复试比例的专业需报请研究生院同意。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按照达到A 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人数安排复试。
第二章 复试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并发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安排、整体协调学校复试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在关键环节对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各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院领导为副组长,由学院党政领导、学位点负责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小组名单经学院研究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对外公布。
第八条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纪检委员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组,做好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督查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专业面试小组的工作。
第九条 各学院组织遴选本单位各学科专业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组成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名,原则上应由当年拟招生的导师组成。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第十条 各学院应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 学院要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同时要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生申诉渠道。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分配。各学院依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经学院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自行制定本学院分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调整。在录取过程中,经本学院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可根据实际生源录取情况对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做出调整,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实施。对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校重新调整分配。
第十四条 专项招生计划。下达给各学院的招生计划均包含推免生计划和“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部分专项计划,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航空产业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等,与普通招生计划分开排序,分别录取。各学院需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有关部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的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
第四章 复试方式及内容
第十六条 复试分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具体采用何种复试方式由各学院、专业自行确定并通过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公布,原则上同一学院的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需报请研究生院同意后进行,并应统筹安排,确保选拔的公平性。
第十七条 复试内容
(一)综合面试(总分 100 分)
综合面试由各学院面试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外语水平测试(满分为 30 分):每人约 5 分钟,重点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2.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为 50 分):(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 20 分):(1)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3)人文素养、心理素质;(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5)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管理类综合能力的专业需专门设立思想政治理论题目(其他专业无需设立),对该专业复试考生进行测试,满分为 10 分。
由于学科专业特点,确需调整综合面试各项内容及分值的,由学院提出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实施。
(二)笔试
1.专业笔试(总分 100 分)。按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科目进行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考核。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进行专业笔试,原则上专业笔试时长为 2 小时,满分 100 分。专业笔试分数计入复试总成绩。
2.加试(总分 200 分)。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南昌航空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
2 门科目,每个科目考试时长为 2 小时,满分 100 分。加试分数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个别特殊专业,如需采用其他复试内容,由学院提出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实施。
第五章 复试成绩的确定与使用
第十八条 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分为 3 部分:1.外语水平测试成绩;2.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3.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3 部分分数由每位面试小组成员分别独立给出,综合面试成绩为 3 部分分数算术平均值之和。
为保证综合面试成绩相对公平、公正,一并排序(某学院同一专业内,自命题科目相同且复试科目相同的研究方向考生一并排序)的考生人数较多的专业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一)设立至少 2 个综合面试小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评分差异,需对综合面试成绩加以修正(修正系数=该专业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考生所在面试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修正后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修正系数;
(二)采用分工合作、流水作业的形式。组成多个专项面试小组分别对同一考生进行不同的专项测试,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为各小组成员对该考生给分的算术平均值之和。
第十九条 修正后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调整综合面试分值的学科专业,以学院实施细则为准)或进行专业笔试的专业笔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中,任意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修正后综合面试成绩和专业笔试成绩之和,并按照总分 100 分进行折算。
第二十一条 入学考试总成绩
(一)复试合格者,将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值*100)*60%+折算后复试总成绩*40%;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值*100)*50%+折算后复试总成绩*50%。
初试总分值即考生初试各科目满分值相加。公共管理等管理学专业学位初试总分值 300 分,其他学科专业初试总分值 500 分。
(二)专业(或方向)拟录取名单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所有调剂考生录取排序均在一志愿考生之后,且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别排序。
(三)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各学院可依次按照初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或专业笔试成绩等条件进行排序,并在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进行说明。如有必要,学院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或方向)按照报考学习形式、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依次对考生进行拟录取。如个别专业(或方向)出现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追加招生计划等情况,则在该专业(或方向)复试合格的、未被其他高校通过调剂系统拟录取的候补考生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第六章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第二十三条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和各学院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格执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第二十四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完善对复试全过程的监督,学校纪委对复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和考场巡视。各学院纪检委员要全程参与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并指定专人对各面试现场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公布和公示。
第二十六条 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第二十七条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报考学院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实名复议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填写《南昌航空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复议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在学院该批次复试结果公示期内上交。
(二)学院领导小组按照上级部门和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审定申请人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并给出复议结论。
(三)学院领导小组应在《南昌航空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复议申请表》中详细记录复议过程及结论,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复议结论应在复试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之前告知申请人。
申请复议考生如对学院复议结果不服,可向研究生院申诉。研究生院对考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确有必要,可商请校纪委协助调查。经调查属实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批准后予以更正。不受理各种匿名复议申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复试过程中,各学院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通过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的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了解、考查其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如有需要也可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 现场复试考生根据复试日程安排统一在前湖校区医院进行体检;网络远程复试拟录取考生可自行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按拟录取学院要求提供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 号)文件执行。拟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学校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南昌航空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 号)等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江西省教育厅的具体要求,为做好学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学校研究生教育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依据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本办法,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二)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志愿的填报、复试通知的确认以及待录取通知的确认。
(三)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36 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
(四)考生申请调剂前,可登录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南昌航空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南昌航空大学(10406)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了解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学院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政策区别。
(五)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如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须根据学校通知要求主动提出变更申请,将报考类别修改为“定向”。
二、调剂基本原则
(一)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 号)),请考生注意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和项目管理(125602)等三个专业对报考人员工作经验的年限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A 类考生国家线,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 A 类考生国家线。
(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四)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初试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综合考量初试科目及分数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图书情报(125500)、工程管理(125600)、审计(025700)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 A 类考生国家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 7 个专业。根据相关要求,参加管理类综合相关专业复试的考生还须在综合面试中加入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参考书目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第二版),毕红梅、陈万柏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 年。
(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
(八)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 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主动向调剂专业所在学院提出加分申请,经核实通过后,将所加分数计算到初试成绩中。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 A 类考生相关专业的国家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十)一志愿未完成“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学科专业如需进行调剂,需要符合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最低复试分数线(无单科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十一)各学院领导小组在以上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学院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以确保科学性。调剂考生的选拔工作,以各学院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2026 年 4 月 8 日起,研招网调剂系统将正式启用。各专业的具体开通和关闭时间以该专业所在学院提前发布的开通调剂系统相关信息的通告为准。每次开通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关闭时间以满足调剂所需报名人数为准,各学院自行掌握。
(二)选拔。
1.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学院的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在本学院调剂工作开始前发布。学院根据实施细则对调剂考生进行择优选拔。
2.各学院开通调剂系统相关信息的通告,需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发布。
3.各学院应充分考虑考生的学习、工作、休息等日常生活情况,在合适的时间范围内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初选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复试通知。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在合适的时间范围内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发送复试通知后,如考生未及时通过系统反馈结果,学院应在合适的时间范围内,通过研招网系统中的考生个人电话,联系并告知考生逾期后果。确实联系不上(需联系 2 次,且间隔 1 小时以上),且超过通知规定时间的或已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的,可视作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有权取消复试通知。如距离复试仍有充足时间,可酌情考虑给递补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各学院应及时公布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
(三)复试方式。分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复试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通过学院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公布。
(四)待录取。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待录取名单,在合适的时间范围内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如考生未及时通过系统反馈结果,学院应在合适的时间范围内,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的考生个人电话,联系并告知考生逾期后果。确实联系不上(需联系 2 次,且间隔 1 小时以上),且超过通知规定时间的考生,可视为主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有权撤销待录取通知、并递补其他考生。
(五)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四、信息公开公示
(一)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同一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及待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官网上进行公布。
(二)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必要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文中简称注释: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简称“研招网”。
2.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线”。
4. A 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 21 省市)招生单位的考生。
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院
2026 年 3 月 1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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