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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调剂

  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第一志愿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培养单位内按一级学科(或学科大类)统一自命题科目的、不同培养单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统一自命题科目的,优先接收相同初试科目的调剂考生。统一招生平台试点内统一划线的一级学科或专业生源共享。

  3.根据《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不接收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调剂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要求、复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等以接收调剂的培养单位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调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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