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晋网)发布时间:2026-04-22 10:55:11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华中科技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是国内外知名的经济学院之一,现设有经济学系、金融学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三个教学科研机构,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包含所有二级学科)以及金融、国际商务和数字经济3个专业硕士点。学院重视经济学基础理论和方法的训练,注重学术型、创新型和应用型人才的分类培养。历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学界、政界、商界成绩突出,涌现出一大批的杰出人才。
二、招生专业
报考专业:
西方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研究方向: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金融工程、证券投资、公司财务、国际金融、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国际投资、产业组织理论、城市与区域经济、数字经济、乡村振兴发展、双碳经济研究、共同富裕研究等。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重大处分、不良记录。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四、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
满足申请条件有意愿报读的人员,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并提交入学报名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2.资格审查
招生负责人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按照研究生院核定的指标数择优遴选学员。
3.完成注册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与学院签订培养协议,缴纳课程学习阶段的学费,并完成正式注册,取得学号及同等学力校内学籍。具体流程按学校相关规定通知执行。
4.学习任务
1)按照学院安排参加课程学习,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员线下集中上课。课程学习阶段开课时间:春季3月上课,秋季9月上课。课程周期1.5年。
学员须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并通过全国统考。此阶段最长不得超过5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发出通知为准。
2)完成以上阶段的学员,方可进入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写作阶段,提交学位申请并按规定交费,依次完成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预答辩、学位论文盲审、答辩等流程。整个论文写作阶段时长不得少于1年。
五、学费标准
课程学习阶段(不包括教材费):3.5万元/人。
注:以上费用如遇调整,以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六、教学管理
1.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由学院选派经验丰富的教师负责班级的日常教学管理。
2.课程学习阶段,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校研【2014】20号文)执行》。公共课考务工作由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业课考务工作由经济学院来统一组织。
3.申请同等学力硕士论文写作阶段,论文开题、论文写作、论文答辩等流程由经济学院来统一进行培养管理。
4.对于完成整个培养过程且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学位。
七、培养年限
申请人整个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写作阶段的总时长不得超过6年,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 点赞
- 收藏
- 分享
微信扫码分享至
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