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山东财经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晋网)发布时间:2026-02-17 13:10:02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型
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我校共有82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代码125601](MEM)、会计硕士(MPAcc)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等内容详见:2026年山东财经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6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代码125601](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考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初试前向我校提交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请考生注意不要错缴、漏缴。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5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初试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三)考试科目
12月20日上午 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 外国语
初试科目具体名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管理类考试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
(五)成绩公布
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公布。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安排
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
一般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口语与听力等),复试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具体要求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会计硕士(MPAcc)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加试要求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加试。
4.调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另行公布。
(二)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3号)的规定执行。
(三)录取
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可以不转入学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新生报到后,我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学制学费
各专业学制学费具体参见:2026年山东财经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与学费标准一览表。
九、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由于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学院(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十、毕业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授予要求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事宜
本章程与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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