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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一、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4 年 9 月 1 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4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跨专业报

  考(法律(非法学)(035101)、农业(095100)、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审计(125700)除外)。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原则上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及相近专业,或有计算机、数学等专业背景。

  第三条 同等学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军队院校、国外学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考生均应主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第四条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五条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二、报名事宜

  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了解报考流程,明确自身责任。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参照所在省市或报考点公告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公告。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流程:

  预报名时间: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报名时间: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公告以及我校招生简章和目录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并牢记网上报名编号。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

  成学历(学籍)核验。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 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形式、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公告为准。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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