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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告已公布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科学有效,全面考查。全面考查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着重对其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科研创新潜质和平时表现等进行考核。

  2.公平公正,成绩量化。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3.以生为本,服务考生。尊重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分类复试,各有侧重。

  二、组织管理

  研究生院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院(系)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严格根据本单位复试方案,落实各项具体工作。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受理考生申诉。

  三、确定复试名单

  院(系)在学校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特点等,确定本院(系)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分以及其他学术要求。

  院(系)根据各专业(方向)可用招生计划以及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方向)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方向),院(系)所有合格生源可参加复试。

  符合教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及经教育部备案的“西部计划项目”等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加分后达到院(系)线列入复试名单,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加分后分数计算。

  四、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在院(系)规定时间到报考院(系)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应届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现实表现复审表。

  2.往届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现实表现复审表。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4.考生报考时,学籍(学历)信息未通过学信网校验的考生:境内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内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还需按照规定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在复试系统提交,上传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新生入学后还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五、复试

  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或院(系)要求的其它考核内容。具体复试方式和考核内容见各院(系)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由院(系)单独组织,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管理类联考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还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由院(系)自定考核方式,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考生参加复试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复试试题内容、过程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露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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