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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电子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

  电子科技大学坐落于四川省成都市,原名成都电讯工程学院,是1956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部署下,由交通大学(现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的电讯工程有关专业合并创建而成。 学校1960年被中共中央列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61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七所国防工业院校之一,1988年更名为电子科技大学,1997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2000年由原信息产业部主管划转为教育部主管,2001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7年进入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A类高校行列。2019年教育部和四川省签约共同推进我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电子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诚信状况是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 案 九 》 和《关于办 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研究生 招生考试为国家教育考试,触犯刑法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考生现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院发放,其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院发放,其中录取类别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新非定向的新生由学院研究生生由学院研究生科发科发放调档函,个人档案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放调档函,个人档案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调入学院;录取类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调入学院;录取类别为定向(强军计划除外)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电子科技大学别为定向(强军计划除外)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研招网““资料下载资料下载””)、定向就业合同(复印件)交至录取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定向就业合同(复印件)交至录取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录取为定向。则上录取为定向。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书(网址:定时间内出具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书(网址:yz.chsi.com.cnyz.chsi.com.cn),否则不予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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