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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于2023 年2月21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 云南省招考频道 ”(https://www.ynzs.cn)、查询初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 

        (一)成绩申请复核原则 

        1. 成绩申请复核原则按照《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办法》执行。

        2. 成绩复核工作采取“一次性”原则,即每名考生在 规定的复核期间仅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不允许多次重 复提交申请。 

        (二)成绩申请复核程序

         1. 我校今年采取网上提交申请的方式进行。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2 月 23 日 16:00 期 间 内 发 送 成 绩 复 核 申 请 电 子 邮 件 至 邮 箱 ,逾期不再受理。邮件主题为“成绩 复核+考生编号+姓名”,邮件附件是以“成绩复核+考生 编号+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压缩包内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成绩复核申请表》、考生本人 身份证和准考证电子图片。

         2. 复核结果预计将于 2023 年 3 月中旬通过我校研 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其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可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 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正 式 申 请 , 将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电 子 图 片 发 送 至 邮箱,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照顾政策。邮件主题为“照顾政策申请+考生编号+报考专 业+姓名”,邮件附件是以“照顾政策申请+考生编号+报 考专业+姓名”命名的压缩包。

         1.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 ,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且定向就业单位须 在少数民族地区;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 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 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 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 人员考生。此类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须在上 述规定的提交时间内,向我校提交《云南财经大学定向 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身份证正反面、 户口本户主页和户口本本人信息页面的电子图片。

         注:(1)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报考专业为 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以及项目 管理等初试考试科目为两科的专业学位专业均不能享 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2)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要求的考生可申 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但不一定能进入复试。各专 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排名和复试名额,普通上线考生优 先进入复试后仍有剩余复试名额,方可考虑申请享受少 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 后一律不作修改。

         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 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图片。

         3. 参加教育部文件规定可加分项目的考生,如“大 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具体项目以教育部 相关文件为准)。提交参加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的电子图片。

         4. 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满足我校《2023 年云南财 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该要求预计在 3 月中下旬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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