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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西安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实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考生报名成功后依次通过12月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与本校命题的复试,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以下是西安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广大考生可以参考。

  【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部、中心)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享受奖助金,收费按协议执行。

  【体检】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西安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上,考生录取入学后全面复查通过方可在校学习,详细了解可以查看西安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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