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哲学、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拥有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部、1个实验中心,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6个本科招生专业,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在校生23000余人。
为多渠道促进国家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人才服务社会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本校继续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工作。
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文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招收同等学力申硕学员。各类专业具体参见:2026年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专业目录。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大专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含3年)以上,且取得突出业绩者,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全部课程认定合格后,只颁发《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结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报考我校同等学力的学员,需要进行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注册
申请人员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每年国考报名前,需要进行国考报名资格审查及信息采集。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现场审核、信息采集时间、地点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一)课程考核
申请者报名注册成功后,学员可选择到所在学院旁听专业课程或自学。通过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水平认定考核后,颁发《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结业证书》。各专业课程设置及授课方式详见: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二)学位申请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从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考之日起,在规定年限内应完成以下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在规定年限内未完成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1.获得《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结业证书》;
2.通过5月份国家组织的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与论文写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公开发表论文等工作。
(三)学位授予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具备以上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自报名审核通过之日起至完成论文答辩基本学制为3年,特殊情况可由本人申请,专业学院同意后最多可延长至8年。如超过8年仍未通过论文答辩,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4号)文件精神,报名参加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学费(课程考核阶段收费)为10000元,选课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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