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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通知

  北京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术、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面向各技术领域或行业,培养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关于招生通知具体如下。

  (一)关于北京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通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本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应具备上述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3篇及以上高质量论文(由报考学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论文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

  注: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部(院),经学部(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及复试时须携带报考学部(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等管理硕士及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上述1-3各项基本条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本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关于北京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通知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1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1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1个专业;考生应按本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招生章程“报考条件”相关要求)。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保留以备后续使用。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及报考点公告办理。

  (三)关于北京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通知

  考生请务必仔细阅读所选择报考点的报考点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应当按照报考点要求,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含非定向/定向等)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尽早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要求,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务必在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四)关于北京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资格审查通知

  1、本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本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关于北京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工作通知

  1、本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三方协议制,本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拟录取定向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之间共同签订协议。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本校将不予录取。

  4、考生拟录取后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录取通知。

  关于北京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通知具体如上,详细报考信息请查看北京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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