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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京审计大学报考点(3233)网报公告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南京审计大学承担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点信息

  报考点代码:3233

  报考点名称:南京审计大学

  二、接收考生范围

  报考我校且网上报名选择南京审计大学(3233)报考点,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就读学校在南京的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

  2.户籍(须提供户口簿)或工作单位(须提供2023年7月至9月社保缴费证明)在南京的往届考生。

  注意:除以上考生外,其他报考我校的应届考生应选择在读学校所在地、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三、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2.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如考生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我校可审核不通过,考生将不得进行网上确认。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求学考生,须出具相应证明。

  3.缴纳报考费。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前,网上支付报考费,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考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不再接受补缴费。

  四、网上确认

  11月1日前,考生须登录研招网、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有关网上确认的公告信息,了解网上确认流程、上传资料要求等内容,按照公告做好网上确认准备。

  网上确认时间: 11月1日~4日(截止时间11月4日17:30)。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采集本人图像和网上确认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应及时关注本人材料审核情况,审核不通过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材料。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不能参加考试。

  考生应充分考虑网上确认审核可能不通过时补充上传材料所需要的时间,尽早上传网上确认材料。建议考生在前三天(11月1日~3日)提交材料。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按照我校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否则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网上确认准备材料

  1.考生须提供网上报名号、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信息页及注册章页(应届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交)。

  2.户口在南京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个人单页,且须有单位盖章。

  3.工作单位在南京的往届考生须提供2023年7月至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出具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机构(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

  5.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应届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国(境)外求学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出具在读证明。

  六、其他

  1.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2.预报名期间(2023年9月24日~27日),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报名信息及支付的报考费均有效。

  3.对已报名交费未参加考试等情况,不予退费。

  七、特别提醒

  1.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报考点关于网上报名的公告信息,并按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

  2.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报考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我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4.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务必于网报期间与报考点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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