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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已公布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我院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调剂专业及研究方向

院系所代码及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研究方向学习方式拟调剂数不少于备注
001 研究生部025100 金融01 金融全日制4学制2年
002 会计系125300 会计03 会计与财务管理非全日制27学制2.5年,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04 医院财务管理非全日制19

  二、 调剂基本条件

  1. 须符合我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注意:申请调入会计系会计专业03、04方向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工作单位及我院签署定向培养三方协议。考生被录取后,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院。在读期间,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享受国家助学金,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我院不支付其各类补贴及医疗等费用,不解决其住宿。

  2. 申请调入研究生部金融专业的考生:应为一志愿报考金融专硕(025100)且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达到该院系所该调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46/48/72)的考生;

  申请调入会计系会计专业03、04方向的考生:应为一志愿报考会计专硕(125300)、审计专硕(025700)且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达到该院系所该调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97/51/102)的考生。

  3. 满足教育部关于调剂的其他要求。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各院系所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详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s://master.snai.edu)发布的本年度招生章程、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等。

  三、 调剂程序

  1. 填报意向采集系统

  请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通过“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做好申请调剂我院的准备。该系统于3月31日开通。

  2. 提交正式调剂申请

  请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通过“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正式调剂申请。该系统于4月6日开通。

  3. 确认接受复试通知

  我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等信息,尽快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在系统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点击同意参加复试。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出明确答复,我院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4. 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网络远程复试准备,如期参加复试平台培训、资格审查和模拟复试。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及复试各环节时间安排以系统内复试通知为准,第一批调剂相关时间节点可参考下文规定。如第一批调剂复试后仍有缺额,会安排后续批次,否则将结束调剂。

  5. 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

  我院将根据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情况,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通知待录取的考生,考生需在系统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接受或拒绝待录取。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出明确答复,我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经该系统发出的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接受,将不予取消,请考生慎重决策。

  6. 正式录取

  调剂结束后,所有待录取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录检,才可正式获得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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