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考试性质
法学综合二考试是为我校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入学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学生掌握大学本科阶段相关法学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以及运用法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考试难度以法学本科毕业生所达到的程度为标准,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学综合功底。
Ⅱ 考试范围
法学综合二科目涵盖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要求考生于上述四门学科中任选两门作答。
Ⅲ 考查目标
(1)掌握相关法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相关法学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务问题。
Ⅳ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结构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75分
刑法学 75分
刑事诉讼法学 75分
国际法学 75分
(考生任选两门学科作答,总分150分)
四、题型及分值
各学科题型及分值均相同,包括名词解释、论述、材料分析等题型。
Ⅴ 参考书目和考查内容
第一部分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75分)
l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参考书目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第二版),《宪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l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查内容
宪法学
(一)宪法学的概念、理论与方法
1.基本概念
①法与法治
②宪法与宪制
2.宪法的结构与特征
①宪法结构
②宪法的主要特征
3.现代宪政的基本价值与原则
①法治与分权
②民主
③权利与自由
(二)宪法的制定、修改与发展
1.宪制思想及宪法的起源
①西方宪制思想探源
②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③近代中国的宪制历程
④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2.宪法的制定
①制宪权的性质
②行使制宪权的社会基础
③宪法制定与宪法修改、宪法解释
3.宪法修改
①宪法修改的意义
②宪法修改的限制
③宪法修改的方式和程序
(三)宪法的监督、实施与解释
1.宪法监督与实施
①宪法监督的含义
②宪法监督的范围
③宪法监督的体制
④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⑤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
2.宪法的解释
①宪法解释概说
②宪法解释的机构
③宪法解释的效力
④宪法解释的方法
(四)人权总论
1.宪法上的人权
①在宪法上的人权的地位及理论
②人权的内涵
③人权的基本性质
④人权的享有主体
2.人权的类型
①学理分类
②解释学上的分类
③中国现行宪法中的人权规范体系分析
3.人权的保障与界限
①基本人权的保障
②人权的规范性界限
(五)人权分论
1.自由权
①人身自由
②财产权
③表达自由
④宗教信仰自由
⑤文化活动的自由
2.社会权
①社会基本权利观念的确立
②社会基本权利的内容
③劳动权
④社会保障权
⑤受教育权与文化权利
⑥权利救济权
3.平等权
①平等的宪法地位
②宪法上平等的含义
③平等的种类
(六)选举与政党制度
1.民主选举的一般理论
①民主的概念
②民主选举的理论基础
③民主选举的基本原则
④民主选举的基本体制
2.政党的宪法地位
①政党的概念
②政党的职能和作用
③政党的宪法地位
④当代中国的政党制度
3.选举过程的宪法控制
①选举权的宪法保护
②选举权的平等限制
③区划分中选举权平等性原则的实现
4.中国的选举制度
①选举制度概述
②选举方式与选举权主体的确定
③代表名额的分配
④选区划分与选民登记
⑤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与确定
⑥组织投票与确定当选
⑦代表的监督与罢免
(七)立法机构
1.权力分立与立法机构
①议会(立法机关)的由来与发展
②分权学说及其实践
③人民主权与议行合一
2.立法机关的组织与职权
①西方国家立法机关的组织与职权
②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与职权
3.立法机构的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
①立法机关的会议制度
②立法机关的议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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