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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对我校 2024 年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审议确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指导学院对复试平台的使用和培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本单位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分数线的划定及复试名单的确定,并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三、复试形式

  2024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四、复试工作

  各学院对复试成绩设定合格线,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制定复试办法并提前公布,提高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一)复试小组

  各学院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成立复试小组,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按专业组建,一般由不少于 5 位办事公正、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能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教师或专家组成。另设专职秘书不少于 1 人。招生人数较多的专业,可以平行组织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进组。

  (二)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全国统考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各学院结合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分数线,提出复试考生名单。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考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三)复试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留正反面复印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需完整注册,每一页均需提交)及本专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成绩单原件(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

  (3)提交思想政治考察表(从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或者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处下载);

  (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定向就业培养证明(从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或者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处下载);

  (5)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暂定 4 月中旬)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6)对于在 2024 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现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在 2024 年新生入学报到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相关学习证明。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现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7)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因更改姓名或者身份证号导致除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9)相关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考生可提供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四)复试内容

  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内容)、外语综合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型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内容)、外语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思想政治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须针对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内容对考生基础知识进行考查。线下复试形式专业课考试一律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 2~3小时,满分为 100 分,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网上选择。外语综合能力考核形式和方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考核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

  (五)复试时间及复试成绩

  1.我校一志愿复试时间为 3 月 27-31 日,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有序开展,具体时间和内容由各相关学院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复试前考生应通过线上方式在网上缴纳(2024 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复试费。复试费每人 80 元。具体缴费安排另行通知。

  3.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会计硕士(1253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具体形式由学院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成绩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外语综合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知识应用考核,各学院科学合理自主确定各部分所占权重及复试成绩合格线。一志愿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各部分可设相应的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在 40%-50%,各学院自行确定具体权重并于复试前公布。同一学院不同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可以不同,相同专业要采用相同的标准。

  (六)复试组织及要求

  1.复试前应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考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审查,核对报考时采集的照片和本人相貌是否一致,以确保考生的信息真实、准确。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2.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有效性和质量,复试过程需录音、录像,复试过程中面试每生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专家须科学规范选拔人才,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确保复试工作规范、高效、有序。

  3.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试题命制需在命题室内完成,同时命制 A/B 两套供抽取。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接受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

  4.复试结果将在复试结束后予以公布。复试材料保留 3 年备查,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至少 3 年备查。

  5.同一专业学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采取统一复试方式,复试成绩分开排序。

  6.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7.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复试有关工作人员和复试小组成员应严格执行工作回避制度。

  8.复试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复试结束后,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记录和传播考试过程的音视频等信息,不得通过网络散布有关复试内容的任何信息。如有上述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

  五、调剂工作

  1.报考院校、院系、专业、学习形式在录取阶段发生改变均为调剂考生。

  2.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调剂政策,且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

  3.调剂至我校考生必须达到相应专业“国家 A 线”。

  4.调剂时,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未考数学的考生不可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或领域);统考科目专业可申请调剂对应自命题科目专业,反之不能申请调剂;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科目为数学二、数学三的专业,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等专业,反之不能申请调剂。

  5.相关学院以此为基础提出接收调剂的具体学术要求。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相关学院根据初试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

  六、录取工作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之和。

  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初试总分) × 初试权重 × 100+ (复试成绩 ÷ 复试总分) × 复试权重 × 100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三)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信息进行公示。

  (四)对以下考生将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其他被认定的违规行为。

  (五)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

  (六)学校加强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

  (七)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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