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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将采用线下复试,各学院复试工作将于3月25日起分批错时进行,请考生关注研招办和学院的相关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名单公示

  请3月22日18点后登陆系统查询本人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3月24日12:00前完成以下2项工作:

  确认复试科目

  确认本人的复试科目,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选择意向导师

  选择本人的意向导师,本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复试录取的依据,学院将根据考生意向、导师意向、导师录取指标等综合考虑后分配导师,最终以考生录取的导师为准。导师信息请至学院网站的“师资力量”栏目查询,若意向导师不在选择名单内,请在下拉菜单底部选择“其他”并输入导师姓名。逾期不填写者视为服从学院分配导师。注:经济管理学院非MBA考生和马克思主义学院考生选择“线下选导师”,MBA考生请选择“MBA导师组”,MPA考生请选择“MPA导师组”,非全日制会计考生请选择“MPAcc导师组”。

  二、复试资格审查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6项材料,并于3月22日18:00-3月24日12:00登陆系统(开通后此处公布网址),请将所有复试审核材料按编号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后上传,并在系统内缴纳复试费80元。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本人准考证(“中国研招网”可下载);

  请根据本人身份提供下列之一的学历学籍证明:

  (1)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之后毕业)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0年之前毕业)

  (2)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2023年入学报到前能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请提供由省自考办出具课程合格证书(成绩证明)

  本科(专科)期间成绩单;

  已签字盖章的思想政治考核表;

  考生手签字的复试诚信承诺书。

  学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逾期未上传材料或缴费者、材料审核未通过者将无法参加后续复试。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复试,复试费用不予退还,请考生知悉。请考生复试时提供身份证原件供学院查验,并上交上述6项复印件以备复查。

  四、复试安排

  我校复试工作将于3月25日上午起分批错时开展,具体请见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3月22日18点后本网站可查)。

  五、其他说明

  1、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考场规则》,以及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诚信复试。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如被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请考生凭研招网下载打印的准考证进入学校和考场,请务必佩戴口罩,并提前关注天气、规划路线、做好防护。请注意任何送考车辆、陪考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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