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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会科学院2018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培养费缴纳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网讯:上海社会科学院2018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束,日前被录取人员需要缴纳培养费用的相关事宜已经安排,具体如下:

  2018年硕士、博士研究生:

  根据沪价费[2013]15号文件规定,所有入学研究生需缴纳培养费,我院培养费按学年缴付,标准详见附件,请于2018年8月1日—8月31日间汇入研究生院账号“户名: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账号:1001162229014404523;开户行:工行徐家汇路支行”,汇款时必须备注:学号和姓名。缴费发票入学后至我院财务室领取。

  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8月底前申请学费缓交,请报到当天递交填写完整且有县级以上(含)民政局盖章的上海社会科学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表格请在“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助—绿色通道申请”中登录下载并网上提交。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8年7月5日

  附件:上海社会科学院2018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培养费缴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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