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开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查询中所列各专业(研究方向)的拟招生人数以及我校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计划,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26年大部分学术学位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专业学位专业按专业类别招生,具体的招生专业与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见:2026年南开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日期一般为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下两类人员可以按照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指在网上报名截止之前获得本科结业证书但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对于在网上报名时仅获得本科结业证书,在复试前又获得了本科毕业证书者,复试时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含EMBA)、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作经验时长为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之日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

(三)其他报考规定:

1.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在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不能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在网报系统中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接受在录取时录取类别为“定向”,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内容详见:《关于硕士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的说明》(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3.南开大学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报考的考生。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在津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点选择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报公告中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同时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认证材料等(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7.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化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准备。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未缴纳报考费的报名信息无效。

11.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报考须知。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时间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指导教师的确定

报名时无需选择指导教师,录取入学后再行确定。

 

七、初试

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2026年南开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复试

1.复试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不准予复试。

2.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办法和程序拟于2026年3月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报考管理类专业学位类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对跨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无在复试中加试的要求。

 

十、录取

1.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天津市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考生报考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2.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再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通过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通过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各专业招生人数、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十二、学制学费

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3年。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以其入学当年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为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最长修业年限为基本修业年限延长2年。

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按学费标准缴纳学费,2026年南开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5.4万-32.8万。

各专业具体的学制学费请查阅:2026年南开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与学费标准一览表

 

十二、住宿和校区

1.住宿: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2.培养和住宿所在校区:招生学院所在校区详见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招生目录一栏《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所在校区列表》。因教学科研、资源调配等需要,部分学生培养所在校区、住宿所在校区可能与招生学院所在校区不一致,请以实际安排为准。

 

十三、户籍和就业手续

1.户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户籍的转入。

2.就业手续: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指以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录取的、以骨干计划专项录取的、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考生),按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就业,天津市就业主管部门和学校不为定向生办理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外地区或单位的就业手续。

 

十四、档案及奖励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档案的转入,国家拨款的各类奖助学金以相关规定为准,其他奖、助、酬金均参照当年相应的文件办法执行。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十五、其他

1.请考生将微信绑定个人学信网账号,绑定方法详见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中发布的《请考生将微信绑定个人学信网账号》。

2.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相关最新文件执行。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考生须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其他通知均以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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