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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招生工作办法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学校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要求和学校调剂办法实施。

  二、时间安排

  我校调剂工作于4月8日正式启动,于4月22日前全部完成。我校将于4月8日上午8:00至4月9日上午8:00开通“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调剂报名。我校各学科专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一般只开放一次调剂申请。考生填报志愿后,系统将锁定36小时。具体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请见附表。

  三、调剂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教育部关于调剂工作的其他条件要求。

  7.各学院公布的其他调剂条件。

  四、调剂的工作流程

  1.各学院先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后,根据生源余额情况,向研招办提出调剂申请。

  2.各学院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学院组织专家组根据遴选规则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科研经历、获奖或其他学业水平标准等可作为遴选依据,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具体调剂方案和遴选规则由学院自主制定并提前公布。

  3.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未经该系统报名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4.我校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没有收到申请调入学院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它志愿。各学院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

  5.各学院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复试。

  6.各学院应及时告知考生调剂复试结果。全校调剂复试工作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学校官网统一公示调剂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五、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由各学院具体确定,具体复试考核方式、主要内容、成绩评定方法等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4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调剂工作的实际情况,调剂复试的比例可以超过300%。调剂复试具体由各学院组织。

  六、信息公布方式

  各学院将选择本学院网站、网页上公布相关信息。学校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https://skdzs.ucass.edu.cn/)相关栏目发布相关信息。

  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监督电话及考生咨询电话

  我校各学院具体负责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负责接待考生咨询。各学院电话: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联系我们-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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