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晋网)发布时间:2026-06-29 17:41:47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地处广东省省会、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广州,2006 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高校和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提升计划建设高校,是一所“有历史、有特色、有速度、有理想”的高校。学校充分发挥大湾区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职教优势,锚定“申博冲百”目标,致力于打造独特的“技术+师范”融合育人模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做人好、身体好、就业好”学生,为大湾区建设与发展培养兼具高尚情操与扎实专业技能的卓越人才,奋力建成“根植湾区,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高水平技术师范大学。
本文由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晋网)独家整理发布,学晋网提供在职硕士、在职博士、高级研修班、国际硕士、国际博士、MBA、EMBA等类别的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等招生信息。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类型及专业
2026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类型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共有七个专业招生,分别是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学科教学(物理)、职业技术教育。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 2026 年 9 月 1 日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的考生,须复试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教育硕士点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以各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10 月 中下旬。
网上预报名时间:10 月中旬。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大家及时关注。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一)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一旦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12 月 下旬。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业务课二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命题科目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组织,相关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教育综合、管理类综合能力等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考试科目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命题科目。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一)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在教育部划定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公布。(四)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各学科专业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差额比例在各专业复试方案中规定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对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调剂工作严格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在考生拟录取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非全日制专业只可选择定向就业一种形式。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不承担责任。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2026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将加强对相关证书的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报到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参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实施。经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十、学制学费
学制:3年
学费:18000元/学年
十一、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二、其他事项
(一)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6年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在复试和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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