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例“替考”案宣判:“枪手”考生均判拘役一个月

  在职研究生网讯:1月14日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北京市首例“替考”案,并适用了刑事速裁程序当庭作出判决。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虎某及“枪手”侯某,均因犯代替考试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及相应罚金。

  据了解,虎某是一名河南籍考生,侯某具有硕士研究生文化。据海淀检察院指控,2015年10月,虎某通过他人联系侯某,让其代替自己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015年12月26日上午,侯某在某大学旧教学楼第43考场,代替虎某参加上述考试中的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时,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侯某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虎某于2015年12月28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后二人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2015年11月1日,《刑九》开始实施,考试作弊入刑,新设罪名共有两个,分别是组织考试作弊罪和代替考试罪。其中,组织考试作弊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考试罪,可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目前,北京市第一批替考案已经被诉至法院。

推荐简章

更多

    相关文章

    0/300
    精彩留言
    暂无数据
    暂无留言

    热门学校

    更多

    热门专题

    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2024年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分数线 2024年在职研究生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 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