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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燕山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规定

  燕山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四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学校源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始建于1920年。195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响应国家号召,将重型机械及相关专业迁至工业重镇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组建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富拉尔基分校,分校先是定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富拉尔基重型机械学院、后改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型机械学院。1960年独立办学,定名为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成为原机械工业部直属高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5年至1997年学校整体南迁秦皇岛市。199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燕山大学。1998年,由原机械工业部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北省管理为主。2000年,河北轻工业管理学校并入燕山大学。燕山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规定如下:

  复试和录取

  1、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具体比例以复试办法公布为准),择优录取。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并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我校复试。

  3、复试环节一般为资格审查、笔试、综合面试,复试办法以2024年复试前我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4、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安排等通知将在国家线公布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请届时查看。

  5、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须调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考生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燕山大学相关规定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燕山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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