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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公告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是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在职研究生招生以来广受关注,招生方式以两种为主,以下是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公告。

  一、同等学力申硕

  同等学力申硕研修班性质上属非学历教育,免试入学,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核合格后,颁发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结业证书(加盖学校钢印、校印、校长印)。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湖北师范大学所学专业硕士学位,通过统一考试及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1、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作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者优先。

  (3)不具备上述第(2)款条件,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报名条件可放宽至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的具有专科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但本种研修生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2、资格审核

  (1)预报名学员无需入学考试,经研招办初审合格后,学校根据年度接收计划择优录取,建立档案,取得湖北师范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进修硕士学位课程资格。

  (2)学员学士学位满3年后,须在学信网进行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未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通过资格审查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准予参加国家统一水平考试。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性质上属学历教育,与全日制研究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同为统招统分计划,毕业均颁发国家认可的研究生学历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1、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教育管理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名条件中(1)、(2)中各项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本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1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时间见9月份研招网公布的考研日程表。

  3、网上确认

  (1)一般是1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公告如上,广大考生可选择适合的报名类型与感兴趣的专业课程,查阅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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