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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政策

  中山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学科特色齐全,是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近年来,其面向国内广大在职人员开设了在职研究生相关课程,下文整理了关于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招生政策,意向人员可查阅了解。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5.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6.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参加以下医学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参加医学临床学科(1002 临床医学、1003 口腔医学、1006 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医学临床学科(1002 临床医学、1003 口腔医学、1006 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接受授医学学位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各项要求。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 5 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 5 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4)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 1、2、3、5、6 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申请。

  4.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考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含推免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须确定考生本人符合中山大学报考点要求并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成功提交后,应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中山大学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和要求请留意中山大学报考点后续的网上确认公告。

  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仅适用于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须按所选报考点的要求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通常在每年的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正式报名则在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提交。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通过 “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

  3.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动生成报考信息,所填报的“姓名”“证件号码”“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填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将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具体要求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要求为准。请考生务必牢记代表有效报名信息的报名号和相关密码。

  姓名和身份证信息以有效的身份证上的信息填报,不能用曾用名或无效的身份证号填报;学籍学历信息按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毕业)等填报,学历、学历证书编号等个人信息须填报正确,提交的个人照片须符合要求。考生本人信息填写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缴费

  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

  报考费按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数每门40元的标准缴费。初试科目数为二门(考一天)的报考费为80元,初试科目数为三门(考一天半)的报考费为120元,初试科目数为四门(考二天)的报考费为160元。

  经中山大学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经核实后,系统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以免影响退费。

  (三)核对并网上确认报名信息

  中山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考生报名信息的时间初定为10月30日至11月3日,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中山大学报考点规定的网上确认方式提供相关材料、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具体时间和要求请留意中山大学报名点的后续网上确认公告。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关于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政策,更多招生信息可以查看: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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