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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招生政策法规

  中山大学是我国“211”“985”“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创办以来为我国各行各业输送了大量人才。优秀的教学质量和良好的学术氛围受到许多社会人士的认可,近年来中山大学开设了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相关课程,吸引了许多在职人员的目光,下文对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招生政策法规做详细介绍,意向学员可参考了解,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申请医学学位推免生,申请条件除符合上述(一)至(七)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医学临床学科(1002临床医学、1003口腔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接受授医学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

  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5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

  4.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九)申请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申请条件除符合上述(一)至(七)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本科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

  2.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本科专业应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申请)。

  (十)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各招生院系推免生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申请所需报考材料

  1、申请者须根据各招生院系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如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各招生院系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2、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申请人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三、申请办法与流程

  1.向我校招生院系申请详情请查阅我校各招生院系官方网页或咨询我校相关招生院系。

  2.申请材料申请者须根据各招生院系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如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各招生院系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申请人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系统预计于9月29日开通报名功能,10月20日关闭录取功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1)申请者须于9月26日起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申请者须于9月29日至10月20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我校各招生单位的报名、确认复试和确认待录取通知的截止时间不尽相同,请申请者密切关注各招生院系在“推免服务系统”及单位网页上公布的招收推免生的相关要求。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

  关于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招生政策法规,相信大家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同学们可以查看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了解更多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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