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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

  学校的前身是1903年创办的修业学堂,周震鳞、黄兴、徐特立、毛泽东等先后在此执教。1951年3月由修业学堂发展而来的湖南省立修业农林专科学校与湖南大学农业学院合并组建湖南农学院,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1994年3月更名为湖南农业大学。历经百廿风雨,学校砥砺前行,始终秉承爱农为农传统,践行强农兴农使命,现已发展成为以农学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协同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根据有关规定考生录取后,学习形式和录取类别不得更改..

  拟录取的考生若在2024年新生报到注册前未取得毕业证或其他报考要求的证件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身份信息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要求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湖南农业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湖南农业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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